1.第一章 龙鳞覆灭

2.花火小说男主叫楼书白女主最后在湖里的小说叫什么名字

3.悟空头上的金箍儿哪去了?

4.必有妖前面怎么说呢?

5.谁知道晴雯到底是谁害的

第一章 龙鳞覆灭

晚霞如血,渲染长空,凄美无比。

南非,某座化学工厂内,枪声连绵不绝,炮火轰鸣,如猛兽施虐一般的激烈。

事出有因必有妖还是事出反常必有妖-事出有因必有妖下一句是什么

? 工厂外围处,一名体格高大彪悍的光头壮汉凝视厂里的方向,如鹰目一样锐利的目光,透露出令人不寒而栗的杀意。

待工厂内的枪炮声逐渐变弱,光头壮汉一手持着一把突击长枪,另一手拿起对讲机放在嘴边,最后发出了同无常催命般的冰冷声音。

? “打了这么久他们已经弹尽粮绝,不要再消耗下去,九大雇佣兵军团的人全部压上去!今夜过后,我要让华夏王牌的龙鳞战队,彻底成为历史!”

? “遵命,弗尔泰大人!”

命令下达,工厂外的各个建筑里面,数百名手持的迷彩服大汉陆续跃出建筑,边射击边前进,皆身手敏捷的向工厂内部冲去。

? 他们这数百个迷彩服大汉,来自各个不同的国家,也来自不同的雇佣兵军团,但每一个都是特种部队退役下来,并从事雇佣兵职业长达五年的亡命之徒,也是世界最出色的一批雇佣兵。

而负责指挥他们的人,更是来自西方黑暗世界的赫赫有名的‘战神’弗尔泰·詹姆士,天级高阶的超级强者,西方黑暗世界的十二天神之一,世界最顶级的军事家。

数百最出色的雇佣兵,加上十二天神之一的战神弗尔泰压阵指挥,这么一股强大的势力,不管是哪个国家军方面对都要心惊胆颤,畏惧不已,可如今他们出动了,不远万里齐聚南非,目的只有一个,那便是消灭华夏的不败神话,王牌特种部队龙鳞战队!

“不败神话?哼哼,在我战神弗尔泰与九大雇佣兵军团的联手围杀下,你们就是长了翅膀也难逃生天,今日我便将不可一世的龙鳞战队彻底粉碎干净,让不败神话变成不败笑话!”

见雇佣兵蜂拥而至地冲进工厂,似乎已大局已定了,战神弗尔泰冷冷一笑道,随后将对讲机一扔,脚步重重地往前一踏,手持着突击长枪便向工厂内部快步走过去,他已迫不及待地想要验收胜利的果实了。

踏踏……

? ……

走在前往工厂的道路上,四周伏尸一片,血迹斑斑,混合着残肢遍布满地,战斗的激烈与惨烈可见一斑,可这并不影响战神弗尔泰的愉悦的心情,双眼眨都不眨一下,熟视无睹地继续向前走去。

“弗尔泰大人!”

来到工厂的大门位置,四周早已被雇佣兵全面占领,见战神弗尔泰亲至,负责把守的一名黑人雇佣兵低头行礼道。

战神弗尔泰停下了脚步 ,鹰眼一般的双目打量着工厂内部的环境与情况,稍稍过后,他沉声向那个黑人雇佣兵问道:“战况如何了?龙鳞战队的人在哪里?”

“回弗尔泰大人,九大雇佣兵军团已经进入工厂内部,全面占领了这座工厂,并且探查了工厂的各个角落,但……”黑人雇佣兵连忙说道,可说到一半他就犹豫了,声音也戛然而止。

? 噔!

……

? 战神弗尔泰听着战况汇报,听到前面部分他的脸色还是平静无比的,一听到这个“但”字之后,那平淡沉稳的脸色骤然一变,再见到黑人雇佣兵那犹豫不决的神情,弗尔泰心头突然“噔”的一下,变得心绪不宁,感受有什么事情要发生一般。

当即,战神弗尔泰狠狠地一把抓住黑人雇佣兵的衣领,面色暴厉地问道:“说!但是什么?龙鳞战队的人找到了吗?是是活?给本座如实说来!”

? “是,弗……尔泰大人……根据各雇佣兵军团反馈回来的消息……他们已经全面占领了工厂内部……可……可并没有找任何龙鳞战队的人……而且他们进入工厂内部的时候,也没有遭到龙鳞战队的火力拦截,十分顺利便进入了工厂里面……”黑人雇佣兵颤然,赶紧如实回答道。

听闻弗尔泰错楞了一下,面色不解地望向工厂里面,喃喃自语道:“怎么可能?就算龙鳞战队已经不足了,也不可能不放一枪一弹就任由我们的人进入工厂,况且龙鳞战队的九个人个个武艺不凡,身手敏捷……怎么可能会坐以待毙在等?可他们又为什么会停止反抗?他们的目的是什么?他们又是怎么凭空消失的?why?”

? 弗尔泰面色迟疑,十分的不解其意,内心有无数个疑问却无法想通,作为龙鳞战队的对手,对于这支有着“不败神话”称号的王牌特种部队,他弗尔泰无比的了解,为了打败这支特种部队,他私底下研究分析过龙鳞战队无数遍,自然清楚这支战队的恐怖实力,与那如同小强一般强大的意志,无数的任务作战,他们都未曾失败过,更别说有放弃等这种窝囊的行为了。

? 虽然弗尔泰知道自己加上九大雇佣兵军团联手,突袭将龙鳞战队包围在这座化学工厂里面,龙鳞战队失去了退路与外援,再加上长达五个小时的消耗与人员伤亡,结果是必无疑,再无生路,自己占尽了天时、地利、人和,消灭龙鳞战队只是时间的问题,胜利也必将属于自己……可是,他并没有自负到到够令战无不胜的龙鳞战队放弃等的地步,事出有因必有妖,他坚信龙鳞战队不会坐以待毙,他们肯定有预谋!

? “快!快通知各个雇佣兵军团,让他们全部出来!里面有埋伏!那是龙鳞战队设计的埋伏!!!”

? 想通这一点,弗尔泰的心跳突然变得猛烈起来,豆大般的冷汗徒额头悄然滑落而下,也浸湿了后背的迷彩背心,呆滞的目光一敛,他猛地转过身来,双手抓住黑人雇佣兵的衣领,鹰眼一般的双目布满血丝地对黑人雇佣兵大声吼道:“快用对讲机,通知九大雇佣兵军团的人全部出来,否则他们就得跟龙鳞战队一同陪葬了!快!!!”

? 竭尽全力地吼完,弗尔泰目光恐惧地看了一眼平静如寂的工厂内部,仿佛看到了一座即将喷发的火山一般,高大彪悍的身躯不禁打了个冷颤,然后双腿使出了全部的力气,整个人宛如一颗炮弹似的全力向工厂外面逃去,眨眼之间便已到了百米之外。

? “疯子!这群疯子……”

? 弗尔泰一边全力往外逃去,一边咬牙恨恨地说道,经过刚才的思索之后,他已经大概猜到了龙鳞战队一系列行为的目的了,胆颤的同时,也忍不住大骂这支如同疯子一般的华夏特种部队,对敌人狠辣,对自己更加狠辣!

? 此时此刻,工厂内部,最顶层的一处建筑内,九名身穿迷彩作战服,头戴迷彩钢盔的精悍男儿躺坐在冰凉的水泥地板上,每个人身上或多或少都受了伤,血色染透了他们的迷彩作战服,可没有一个人的脸面露出痛苦之色,九个人皆是目光锋锐,势不可挡,满是血迹的脸庞透露出坚韧不屈的刚毅神色,而他们肩膀处佩戴的血红色龙影的军勋,如同他们身上的血迹一般的鲜红无比,那是属于龙牙特种部队的龙鳞战队的军勋,是用鲜血与荣誉浴铸而成的,不败神话的象征!

九人之中,为首的一名身形高瘦精悍的刚毅男子转过头来,那如刀削一般的棱角有型的刚毅英武的面孔,在血色霞光的抚摸照射下,闪现出迷人的光芒,脸庞上血迹更是渲染上了几分野性的魅力,特别是那一双如星辰般夺目的眼睛,时刻都彤彤有神的,是那么的锐利,是那么的刺眼,无形之中弥漫着淡淡的杀意与煞气。

他便是龙鳞战队的队长许千夜,各国军方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大名鼎鼎的“龙王”,不到三十岁便晋级武道天级,是武道界最年轻的天级高手,实力堪比西方黑暗世界的十二天神。

先前的战斗中,九大雇佣兵军团齐齐出手围攻,其中不泛有天级高手在内,而且还不止一个,几乎每个雇佣兵军团都拥有一两名天级高手坐镇,九大雇佣兵军团,一共有足足十六名天级高手!

天级高手,武道之最,一出手便能裂山碎石,一跃十丈之高,一步至百米之外,实力之强,无人可及!

? 一番战下来,许千夜手持龙牙军刺,凭着天级高手的惊人实力以及过人的杀伐手段,在十余名同境界的天级高手的围攻下,连杀七名天级高手,浑身浴血,宛如魔神降世一般令人胆颤,成功逼退众天级高手的一次次进攻,这等恐怖的实力与战绩,此战若不,他必将一战封神,威名远扬!

? 数番战,如今的许千夜也好不到哪里去,全身上下伤痕累累,骨头断了有十来根左右,整个人仿佛从血池里走出来的一般,血迹斑斑,狼狈至极,整条左手臂塌拉着垂落下来,骨头全都断碎了没有一点的知觉,右手却如钢铁一般地抓住龙牙军刺,任由一滴滴敌人的血液徒军刺的刺菱上滑落而下。

? “龙猫,都布置好了没?”许千夜看向一旁的队友们,对其中一个略胖的憨厚男子缓缓地问道。

憨厚男子名叫罗麦,代号“龙猫”,是龙鳞战队的爆破手兼突击手。

? 龙猫憨憨一笑,说道:“老大,布置好了,带出来的全都用上了,保证能把他们全都炸上天去,嘿嘿……”

? “龙猫,你保证把他们炸上天去,那咱们不得都尸骨无存,连骨灰都不剩啦?”许千夜没有说话,倒是龙猫一旁的瘦小男子惊声问道,他叫李文杰,代号“耗子”,是龙鳞战队的突击手,为人幽默搞怪的,时常语不惊人不休的。

? 龙猫道:“人都了,要骨灰干啥?大不了十八年后又是一条好汉,还参军入龙牙,追着这群孙子打。”

“咳咳……我说耗子……你不会是事到临头就……怕了吧?那可真丢我们龙鳞战队的脸啊,我老常……耻于与你为伍。”耗子身边,一名浑身染血,脸色苍白的男子艰难地说道。

老常,代号“无常”,龙鳞战队的机枪手与火力手,一番苦战下来,如今已身复重伤,奄奄一息了。

? 闻言,耗子红着脖子嚷嚷道:“笑话!我耗子是何等人物,还怕一?我只恨没有将弗尔泰那光头干掉,宰了十二天神之一的战神,那我耗子也能名扬四海,而无憾了,哈哈……”

? 许千夜一直没有说话,安静地看着战友兄弟在聊天,在这种必无疑的局面下,每个人都笼罩在亡的恐惧阴影下,没有人不怕,连他自己内心都有着一种莫名的苦涩与压抑,让他感觉喘不过气来,这便是等待亡的恐惧的感觉。

? 这是人之本能,根本无法控制。

在这种情况与局面下,所以队友们只能够聊天斗嘴,缓解一下亡的压抑气氛,每个人心中都清楚,今天是必无疑,没有退路了,也是他们生命中,最后一次聊天与斗嘴了。

? 待队友们都聊的差不多了,许千夜问龙猫道:“龙猫,还有多少时间?”

? “一分零五秒!”

龙猫闻言看了看手表,露出灿烂的笑容说道。

? 听闻,队友们也停止聊天了,目光视如归地看着许千夜,建筑内变得平静如寂,落针可闻。

? 他们清楚,这一分钟代表什么……

? “好了各位兄弟,就这一分钟,我们再最后开个短会吧。”许千夜的声音在这个建筑内响起,他看着这些陪伴自己征战多年的队友兄弟,锐利的星眸变得有些红润,轻叹了一口气,然后缓缓说道:“各位兄弟们,这次行动是我千夜对不起你们,将你们带来却没能将你们带回去。说实话,我许千夜一生冷傲,没有什么朋友,但拥有你们这八个生兄弟,我许千夜也不虚此生了,我也不说什么来世再做兄弟这些话,因为谁也不知道还有没有来生来世,我只想说此生无悔入龙牙,无悔与你们成为战友,无悔拿起这钢枪,所以今天咱们就是必了,也要化身火龙,将这批雇佣兵杂碎吞噬干净!”

? “龙之逆鳞,触之必!!!”

? “犯我国威者,必诛之,必诛之,必诛之!!!”

……

? 龙鳞战队队员齐声吼道,声音如同龙呤一般从这个建筑内穿透出去,响彻整个工厂,那视如归的意志不言而喻,似战歌一样雄丽且悲壮!

轰轰!!!

? 轰!!

? ……

吼声伴随一声巨大的爆炸声音戛然而止,整座化学工厂被火海笼罩入内,爆炸声连绵不绝,仿佛真如许千夜说的一般,他们化身为火龙,暴虐至极,席卷一切,将九大雇佣兵军团彻底吞噬干净,无人生还。

? 十里外,一处山坡上,战神弗尔泰遥望着远方滔滔不绝的火海,目光不由自主地露出了恐惧之色,他楞在原地说不出话来,过了许久,才咽了咽喉咙,喃喃自语道:“龙鳞之威,名不虚传,他们虽了,但胜了,我虽活着,但却输了……龙王许千夜……我这辈子都不如他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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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火小说男主叫楼书白女主最后在湖里的小说叫什么名字

三月初三,烟水里 文/柏颜

楔子

你可曾听过井灵的歌声,像叹息般地吟唱。

那长在井里的精灵,非要经过几千年的寂寞,非要忍受暗无天日的苦,非要用尽一生的光阴等待,才会有一次见青天白日的机会。

相见和相忘,前者等待一生,后者结束一生。

他们所求的不过一世安稳,然,这样卑微的念想亦是奢望。

南柯一梦

事情是在那个炎热的午后变得诡异的。

街上连一丝风也没有,楼书白跟踪秋染过了两座石桥,绕过东城大街的缎衣馆。楼书白假装看瓷器,余光瞟见秋染走进摊贩旁边一条偏僻的胡同。

奇怪的是里面所有东西都是倾斜一般,就连酒楼的招牌,都歪斜地高挂着。秋染一个闪身,就没了踪影。楼书白绕来绕去都又回到原地,像进了迷宫一般。无奈,只好原路返回,出了胡同在缎衣馆门口遇见楼书恒。

“哥,你也是为三天后爹爹的大寿来买礼物的吧。”书恒眼尖,也早看见他。“好巧。”楼书白应和着答,敷衍了两句之后,就径自回了家。

开门的是福伯,“大少爷这么早就回来了。”他点点头,与母亲打过招呼就回了自己房间。天竺香迎面扑来,并不浓烈,像要尽了。

就如消失的绮色。

两个月前的一天,他清晨起来就没再见过绮色。他到处找,问遍家中下人,爹娘和书恒,可是他们全都摇头。一致反问他,“绮色是谁?”

疯了,全疯了。与他自小一起长大的丫头朱绮色,全家人看着长大的人,如今他们竟不认识了。楼书白愤然而去,满街抓着人问,“你知不知道朱绮色?”直到楼家派了人将他绑回去。

像他这样一觉醒来就忙着找一个从未存在过的人,大夫说就是医书上记载的失觉症。

大概过了两个星期,楼书白才平静下来,没再吵嚷着要找绮色。于是全家人只当虚惊一场,终于平定下来。

后来楼书白自己也觉得关于绮色的零零种种,皆是南柯一梦。可梦境如此冗长,从青梅竹马到私定终生;梦境又如此真实,每个相处的细节都如数家珍。“大病”一场之后,楼书白变得寡言少语。

直到秋染出现,楼书白的眸子方才闪过一丝活气。

那日,管家福伯领着一个腼腆丫头来看老夫人。说是二少爷在路上买的,刚好府里的人手不够就留了下来。楼书白正好从门口经过,无意间瞟了一眼。

不自觉恍然一怔——那身段,发髻,甚至那低头的神态都像极了“梦”里的绮色。

可她一回头,偏偏又不是。

楼书白揉了揉眼,装作无事回了房间。

悠长又隐秘的天竺香在空气里浮动。

书白总觉得不妥,可一个月过去,却并无特别——母亲每日不是与别家太太打牌就是在家休息,老爷搭理账房的生意,书恒刚留学归来,计划开一间银楼。正在跟爹商量筹钱的事情。管家福伯十年前跟随着太太一起进的楼家,身上总有股味道。

但自从那天无意间跟踪秋染去过那个胡同回来,楼书白总觉得她不太对劲。

疑云阵阵

楼家后院有一口深深的天井,楼书白倚靠窗望去,就能看见月光森森,映衬井口无端生烟。

书白无论如何都想不通,一个明明存在了十几年的人,怎会凭空就消失。书白握了拳,愤然一挥,桌上一只名贵花瓶应声落地。

脆生生划破这宁静的夜。

瓶里竟有一张纸!摊开一看,是一副药方:

绯草,白芷,里蒿,松香还有天竺。落款处是三月初三。

正是绮色“失踪”那一天。

书白越发觉得绮色绝对不是自己的幻觉,必定事出有因。

第二日,阳光如织。

秋染抱着一匹绸缎经过书白身边,与他鞠躬打招呼。“秋染,你抱着的是哪家的布料啊?”

“这布料青光似水,针线蜿蜒,比缎衣馆的还名贵几分。你是从哪里得来的呢?”书白的手划过布匹,语气不动声色。

“……”她一急,眼泪都快出来。

正在僵持时,太太出来唤她。这才间接给秋染解了围。临出门,书白看见秋染回头看了他一眼,那眼神竟与绮色那么像。

回了房间将多年来藏于柜子里的医书,挨个翻了个遍。

二更天时,方才在一本年历不明书页发黄的药书上发现,这种配方叫做“绮色”。只是一个闪神,楼书白就觉得自己置身黑暗。

他一直落一直落,身体不断下坠。直到,那一簇白光四溢,溅了他满身。

这才终于从地狱落入人间。

眼前是坍塌的砖墙和绿色的爬山虎,偌大的宅院只有一个很小的门,悬挂的牌匾上写着“烟水里”字。推门进去,才发现一整条街。

福来酒馆。楼书白看见那倾斜的招牌,才知道这里就是上次的胡同。

他看见一间跟缎衣馆一模一样的铺子在转角处,甚至名字都一样。这时他看见秋染从里面走出来,手里抱着上午在院子里见到的那几匹布。

可楼书白越看越觉得奇怪,好像门口的招牌陈旧一些,台阶上光秃秃的,门口那棵乌枣树挡着阳光,衬得店内光线颇暗。

他跟在秋染后面,直到她扑腾一下,跳进了一口井。这时“梦”便醒了。

手里那张药方泛着诡异的黄,楼书白皱了皱眉头。天一亮,他就赶去市集上的缎衣馆。

果然,招牌是新换的,台阶上涂了新漆,问过老板才知,这是前日就新装修过的,为纪念店铺开张周年。

前日,可为何昨天他在梦里的“烟水里”看见却是没有装修之前的样子。

而更加让书白意外的是弟弟书恒猝的消息,一回家就听见母亲号啕大哭的声音。

后来听府上的人议论才知道,二少爷跟老爷商量筹钱的事情起了争执,当晚一夜未归。第二天才被发现他的尸体躺在后院的井边,身上还覆盖着几棵水草。

夜里书白走过灵堂,看见书恒的尸体冷冰冰地躺在那里,这时秋染站在门外朝他微笑。

那是他见过最诡异的笑容。

宛若重来

后来的每个晚上楼书白都重复一个梦境。秋染的脸一寸一寸破碎开来,满目萧索。可嘴角始终是上扬着的,是满足的,早有预谋的,骄傲的微笑。

书白大汗淋漓醒来,总能感觉每根寒毛都在战栗。

他有个很不好的预感,先是绮色现在是书恒。谁都不知道下一个会是谁。桌上的药汤此时已经凉了,他摸索着端来喝下去,瞬间肺腑温润清凉。

许是药方与绮色同名,因此喝下之后书白就安稳地睡过去。于是又见到绮色,鹅**的小夹袄,并蒂莲花样式的新旗袍,笑声如风铃般在他耳边清脆作响。

绮色与他跳着皮绳,两只长长的辫子一甩一甩,晃花了他的眼,突然砰的一声,绮色不小心失足掉进井里。只看见水面荡漾几层,便没了声响。

一阵寂。

这个梦太真实,以至于书白四更天醒来,还神色恍惚。

天蒙蒙亮,隔壁灵堂发出白色的光如雾气一般萦萦绕绕。这时他好像又看见秋染,她就在窗外看着他。

那眼神,还是带了笑。

鬼魅一般。

书白壮着胆子冲出门去,一把抓住秋染瘦弱的手腕,“是不是你杀了绮色,你到底是谁?”少女一边挣脱,一边睁着大大的眼睛看着他,闪着不可思议的光芒。

可娘亲又一次将秋染护过去,“书白,你胡说些什么,秋染她不会说话,你逼她作甚?”

她是哑巴?书白怔然,往后退了几步。

再回去房间,天竺香却是一丁点也闻不见了。

书恒后,父亲在寿宴上将遗嘱修改,将一大半的家产都留给书白。

母亲却不同意,两人争执起来。打翻了一只明代的古董花瓶,碎片散了一地。母亲满目决然,而父亲则背过身去一言不发。

当天夜里,父亲就突然心脏病发归了西,但让所有人都奇怪的是,他的头发里竟也缠绕着几棵水草。

书白精神几乎崩溃。

七天七夜,他几乎没有一刻能安宁,有一日他看见母亲脸上有瘀青,可是他一问母亲就只是哭。原本自己胸中也是抑郁难当,决定上街走走。

又是“烟水里”。

明明是入夏的天气,里面却像是初冬,落叶萧萧的,大雁南飞。他不自觉地打了个哆嗦,继续往里走。渐渐他才发现这条巷子并不陌生。

可此刻的缎衣馆又跟之前有所不同,布匹摆放略显凌乱,并且招牌也不如之前醒目,就连门前的乌枣树都只有人头高,没有长大。

他继续往里走,转过两个弯,就能看见一座宅子的后门,被爬山虎布满。只留下几丝小小的缝隙和门上依稀可见的把手。

小心翼翼地推门进去,他万万没想到迎面而来的人,竟然会是自己。

谁的迷局

这里是十年前的楼府,而迎面来的是童年的自己。

一脸的稚嫩和天真好玩。拉着身后的小女孩跳皮绳,此时他将绳子的一头圈在门旁边的小树上。书白甚至能感觉到小男孩从他身体穿过时,怦然心动的奇异感。

还是马兰开花,只是这一次他亲眼看见男孩先掉进井里。

扑腾一声,水里溅出几圈涟漪,再然后便没了声音。而后面的小女孩先是哭,接着就跟着跳了进去。

这时书白也猛然感觉浑身一冷,也像是落水的感觉,接着越来越窒息,接着亡的气息铺天盖地地袭来。

来不及思考,书白瞬间又从“烟水里”回到家里,是大厅。

母亲端坐堂上,丫头秋染给她捶着背。她似乎心情很好,梳了一个半月髻。她是父亲第九个老婆,年龄却不过长他几岁。

“你可回来了。我让秋染做了云片糕。你陪我吃些可好?”

她扬扬手示意秋染去端,书白则遵从地坐过来,心思却还在千里之外收不回来。

他不明白为何当年竟是自己落了井,而消失的人却是绮色。

这世间有太多的事情匪夷所思,人心又最是难测。比如母亲今日像是变了一个人,言语是少有的温柔可亲,就连那眼神也比平日里软了几分。

她对书白是不错的,父亲在时也对她放心。但如今,愚钝如书白也能看出她眼里的心思。

“我吃饱了,先回房间休息了。母亲,我先告退了。”书白仓皇离去,将“母亲”两个字念得极重。一不小心,跟福伯撞了个满怀。

瞬间,仿佛被雷击中一般。

书白一怔,全身凛然不能动弹。气氛突然凝固,每个人脸上的表情瞬息万变。

“少爷,当心。”福伯扶住他,语气有些奇怪。

这时秋染端着一小碟云片糕过来,示意他带回房间。书白这才回过神,战战兢兢地接过来。

回了房,好不容易才平定下心神。可一想起刚才撞上福伯的那一瞬间,全身就像是进了冰窖一般。凉意直逼胸腔,除此之外他又闻到那一股奇怪的味道,好像是沟壑里埋葬多年的水草发酵的味道。

还有福伯那一瞬间的眼神,令他忍不住又打了个寒颤。

手一抖,云片糕便撒了一地。

只有一片完好无损,他捡起来一看,上面分明写了四个字:“小心福伯。”

脊背又是一凉。

难道是福伯?但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父亲在时就从未将他看作下人,而书恒更是他看着长大的,他怎么忍心。

可这一切到底是怎么回事,如果秋染是凶手,那她刚才又何必故意来提醒自己。还有母亲,她又怎会突然对自己生出暧昧之心。

千万般头绪一齐涌来,书白一时觉得头皮发麻。辗转难眠,三更时实在睡不着,他才从房里出来。

院子里的花都开了,暗香浮动。

不知为何,书白觉得好像有一根线拴住了他的脚,一步步像井口走过去。

越来越近,越来越近,正当他弯腰看下去时,不知从哪来的一双手。猛地一推,他便掉了进去。

井底比想象中宽敞,他四周看了看,有个小女孩点了灯向他走过来。一开口便是:“书白哥哥。“他吓了一跳,半晌才回过神来,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看她。

“绮色,你是绮色?”

背后的手

“这口井通往的胡同叫作烟水里,是十年以前的北平。”

这么多年,绮色却一点也没有长大。还是当初落井时那般大小,豆蔻年华,也已经懂得两小无猜绕青梅。

然,井底十日,人世十年。

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书白这才感到时光无情,这错开的十年光阴,再无法跨越。

如果可以,书白想用剩下的时间陪伴在绮色身边,再不分开。可这会他却被小绮色猛地推开,“书白哥哥,你快跑,快跑啊。”她边喊边抬头看,“是福伯回来了,跑!”说着绮色将他推到井底另一处出口,就是书白曾经在梦境里来过的胡同。

十年了,他终于又回到落井的那一天。

他看见自己被救上来,接着“绮色”也被救了上来。后来看见的一切就像是老**一般,记忆都是真的,他们一起长大,从嬉笑打闹到私定终生,可直到现在书白才知道这记忆里活生生的少女却从落井那天起就再也不是朱绮色。

接着,电光石火间画面一闪,他看见三个月前的一天夜里,“绮色”穿过院子,蹑手蹑脚走进自己的房间,灯光朦胧,人影晃动。她只是哭,肩膀高低一起一伏。床上的自己就像是睡过去,“绮色“将一张纸放进花瓶内就离开了,表情决绝又悲怆。

后来“绮色”纵身跳进井里,书白这才明白“绮色”失踪的真正原因。

但事情并没有结束,从那天起,书恒每天都会趁书白出门时溜进他的房间,在烛台上倒几滴乳白色的液体。那是绮色最喜欢的天竺香。

看到这里,书白猛然想是不是一切都错了。

“绮色”分明不是真的绮色,而秋染却不会开口说话。这中间书恒和父亲的,或许真是别有内情。

可来不及想了,福伯就在身后的入口,眼神是少有的愤怒和憎恨。

刹那间,井里的水便如蒸发的云朵升上天空,顷刻干枯。再也掀不起半分涟漪。

福伯

我从来都不想这样做,可是没有办法。一边是自己守侯了二十年的女人,另一边是同类井灵深爱的男子。

那天,我看见太太对书白眼神暧昧的样子就再也忍不住。脑海里不断出现老爷喝醉酒就爱打太太的样子。

在楼家做管家十年,而当初我不过是太太家里的井灵。

妖人殊途,我曾这样劝过秋染,于是才有了“绮色”的失踪。

我曾劝她,“假扮绮色又能装到几时,人妖总不会有好结果。”

可劝得了别人,却说服不了自己。

我将秋染带回井底,软禁她三天两夜。费尽周章地替她收拾楼家上下所有人关于她的记忆,一并注入真正的小绮色身体里。只有楼书白,他的记忆根深蒂固,任我如何都不能拔除。只好借大夫的口,说他患了失觉症。

本来一切都相安无事,如果不是那天太太因为遗嘱的事情跟老爷起了争执被打得一身是血,我也不会心疼得一冲动就杀了老爷。

我以为只要老爷不在了,也许太太会注意到自己,却没想到二十年的守侯还抵不过一个楼书白。

于是我狠心猛地关了通道。

因为人妖之间,井灵比人更傻更痴情,我不想秋染跟我一样,受同样的苦。

秋染

接下来整整四天三夜,我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而被关在井底的绮色也因为失去井水的庇佑而魂飞魄散。

后来我已经哭不出声音,只能一字一泪,写了一封很长的信。

我想告诉福伯,爱上书白并不偶然。那时我们都还年少,一样有漆黑的头发和明亮的眼。所不同的是绮色能陪在书白身边嬉笑打闹,缠绕青梅。

那时候,感觉他们离我很近又很远。

直到有一天书白失足掉下来。事实上,那不过是我耍的小把戏。其实我那么想摸摸他,就算一下下也好,我一定不会伤害他。

可是我没想到的是绮色竟然也跟着跳下来,我惊慌失措,以至于来不及用水结界网住她。

绮色的是我最后悔的事情,后来我跟她道歉,我哭我忏悔,绮色却摇头,说也许是他们缘分太浅。

相见和相忘都是注定,我一早就明白人灵必定殊途。

只是因为我那样贪,贪他的笑容他的好,贪他的温柔他的眼。我等了一千年,熬了一千年,盼了一千年,才等到这么惟一的机会。借着绮色的身体像一个普通人一样留在书白身边。

可福伯的话不能不听,于是我回到井底三日。

之前,我察觉到书白将不久人世,因为他日日都在吸入一种加了麝草的天竺香。我与福伯一般,虽修行浅薄却也能施展几分。那时我就知道,只要书恒还在,书白总有一天会在他手上。

我不能让书白,于是布下了局。一面在花瓶上做了手脚,让他看见那个药方。还特意以绮色为名,引他服下,逃过一劫。另一面对书恒下蛊引他入井,用水草将他缠绕窒息而。

后来我仍心里牵挂放不下,福伯禁不住我泣血相求,只好拿走了我的声音为条件,才答应我以自己本来的容貌继续留在楼家。

只可惜,人界与妖境终将陌路。

其实那天太太是告诫我,天下男子皆薄幸,不可轻许。这才试探书白。

后来书白仓皇离去,太太才放下心转而告诉我。无意中,还透露感动于福伯二十年不弃不离,如今她已自由,只等福伯开口。

那时我不忍告诉太太福伯的来历,只告诫书白小心福伯。只以为他又会拆散,却不曾想,结果竟成如斯田地。

太太说,中秋将至,若我们四个人可以一起生活,多好。

福伯,离中秋还有十天,她在等你开口。

写到这里,手里的笔轰然落地。

我仿佛听见书白唤我的名字,不是绮色,而是秋染。

心满意足地落下泪来,在宣纸上宛如墨菊盛开,我已经太累,只想睡去。而梦里的书白,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福伯

没想到秋染细心如此,早一步发现书恒为夺家产在烛台上下药。于是她在假扮“绮色”

的最后一天,将药方藏在花瓶里。

药方里有一味绯草,是秋染给我的。

那一刻我才知道她对于书白的感情,决不少于我对太太半分。绯草是以灵血养殖,生长在幽暗潮湿不见天光的境地,除了荒山沼泽,最适合养殖的地方就是井底。

难怪秋染这几日脸色苍白,唇无血色。

后来的十年,我反反复复看秋染最后留下的信,无数次地怀疑自己是不是做错了。楼府如今门庭冷落,只有我和太太相依为命。

平日里她言语更少,我亦沉默寡言。

更多的时候,我一直在想信上最后被晕开来的一行字,写了些什么呢。

月亮越来越圆,又是中秋,北平这几年战火横飞,硝烟四起。很多人都流离失所,作鸟兽散。

然,这世界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阴阳相隔,是生不能相守,不能同穴。井灵的一生就是相见和相忘,人妖殊途,所谓一世安稳从来都不过是奢望。

我想开口对她说,却发现年华忽老。

那些未开口的话终被埋藏在心里,腐烂或者发芽。

是这个吗?满意请采纳~

悟空头上的金箍儿哪去了?

□郑连聪读过《西游记》的大概都会发现,孙悟空的形象有点前后不一。在悟空闯东海走阴间大闹天宫时,本事何等了得,十万天兵天将加上天罗地网也拿他不住。后来保了唐僧西去,虽说一路降妖除魔,却总是缚手缚脚,施展不开。别说什么天神天将,就算是他们的童子座骑,也往往让孙悟空束手无策,只好到处搬取救兵,解决危难。同一部书,为何前后矛盾如此?或者我们可以说是作者的疏漏,构思不密,细加推究,其实也可以有别样的理解。特别是当我们把注视的焦点对准孙悟空头上那个金箍时,便会有一种豁然贯通之感。孙悟空受观音点拨,做了唐僧的大徒弟,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只是猴性难改,不服管教。于是观音用计,在他头上加了一个金箍,以方便唐僧的管束。那么这金箍有什么象征意义?要理解这一点,还得从孙悟空的出世说起。孙悟空本天生石猴,无父无母,当然也无其他亲人。后来历尽千辛万苦,拜得须菩提祖师为师,学成诸般本事。下山之前,祖师却明言,不再承认这个弟子。如此结果,于须菩提祖师而言,是他知道悟空将来必然闯祸,可能累及自己名声;于作者而言,则是给悟空保持了一个无牵无挂的干净之身。正因如此,才能有后来大闹天宫的酣畅淋漓。人是一种群居动物,随着人猿相揖别,由自然之群而逐渐发展为有组织的社会。社会的运作与发展,需要维系其正常秩序以及个体间的关系。赖以维系者,可分几个层面而言。最浅的层面是制度,包括政治法律等社会制度;中间层面是规范,一整套逐渐形成的社会规范;而最深的层面便是观念,是以高卑定位为核心的价值观念。这几个层面相结合,形成一个整体。如果用一个词来概括,便是中国古代所谓的礼制。在礼制的作用下,整个社会便形成一个环环相扣的整体,恰如一张大网。网住了,便无从挣脱。只要你是这个社会中的个体,想不受其影响是根本不可能的。而其影响力又极大,任你如何有才,多大本事,也抗衡不了。孙悟空乃天生石猴,没有任何社会关系。后来发现水帘洞府,做了猴王,也是“不伏人间王位所拘束”。正是有了这样一个“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身份,他才可以不受约束,毫无顾虑,放手去干,也就能够充分施展自己的本领。试想,假如孙悟空有生身父母,又或者须菩提祖师一直承认这个徒弟,悟空便要遵从他们的意愿,至少也要替他们的安全和名誉着想。有了这些牵连和顾虑,悟空还能跟天庭放手一搏吗?还是太白金星老于世故,他瞅准了这一点,所以几次劝说玉帝,采取招降的策略,他深知只要让悟空变成“圈内人”,就便于管束了。从天庭的角度看,这应该是最佳策略,而且差点就成功了。只是因为玉帝对悟空的重视不够而并未真正当“自己人”看待,才逼得他两度反下天庭。及至悟空为如来镇压,又经观音指点给唐僧做了徒弟,情况便与此前有所不同了。他已经做了唐僧的正式徒弟,而且是开门大弟子,也就通过唐僧而联入了社会之网,那一套已经形成的社会关系社会规范便对他有了约束力。唐僧既是人间君主李世民的臣民,又是如来佛祖的虔诚信徒,跟玉帝为代表的天庭关系也不错。有了这诸般社会关系,作为他的徒弟,悟空在取经路上的缚手缚脚也就事出有因了。悟空所遭遇的各路妖怪,又可以分两种情况,有的他可以凭借自己的力量解决问题,有的则非要搬取救兵不可。那么这两种情况下的妖怪有什么不同呢?前一类妖怪的数量不大,如白骨精、蟒蛇精等。它们往往是一些山精野怪、孤魂野鬼,基本上没有什么社会关系,对付起来也就不太困难。第二类妖怪的身份就大不一样了,它们或者是天神的童子,或者是菩萨的坐骑,又或者是精怪而在天上攀上了亲戚。反正它们在天庭或佛界有着很厉害的后台。这些妖怪,跟整个社会系统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在权力体系中居于重要地位,有些甚至就是皇亲国戚。已经成了“圈内人”的悟空面对它们时,必然有诸多的牵制与顾虑,再加上金箍的潜在制约,悟空便十分被动了。不妨再细想一下,悟空为什么对付不了这些妖怪,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妖怪手中往往有着各种厉害的法宝,悟空十有八九便是败给了这些法宝。值得深思的是,这些法宝大都是妖怪从神佛那儿偷来的,作为法宝的主人,这些神佛们对其法宝的特点、神通自然十分清楚,使用起来也会更加得心应手。这些法宝由妖怪用来已是威力惊人,在其真正主人的手里应该更加厉害才是。然而事实并不如此,当初悟空大闹天宫时,玉帝曾派出十万天兵天将以及哪吒父子、二郎神等干将,在不能奏效时甚至远请如来佛出山,可谓劳师动众,费尽心思。而拥有厉害法宝的天神很多也参加了与悟空的对抗,为了完成任务,他们自然会使出浑身解数,尽力而为。手中握有厉害的法宝,怎会不加利用?然而却不见这些法宝发挥威力。举个例子,在取经路上出现的法宝中,有一件非常厉害的金刚琢,可以收取悟空的金箍棒而让他束手无策。此物本是太上老君所有,在悟空与二郎神苦战时,太上老君从高处丢下打了悟空的头一下,仅此而已。为什么金刚琢此时却不能收取悟空的金箍棒呢?为什么其它的法宝也没见发挥明显的作用呢?我们不妨这样理解,此时的悟空还不是圈内人,还不受内部规范的约束,因此法宝在这时对他无效。要对这些法宝的象征意义作出准确的表述,并不容易,然而可以肯定的是,它们与秩序有重要的关联。从书中的说明来看,这些法宝往往孕育于天地化生之时,与世界的形成相伴而生。正因为这种出身的源头性,使它们具有了某种特殊的神通和力量。可以理解,这种与社会秩序相伴生的特殊力量,在面对还游离于社会体系之外的悟空时,就失去了效力。较之法宝具有更明显象征意义的,是悟空头上所戴的金箍。肉眼凡胎但掌握了咒语的唐僧与金箍的结合,不仅多次对悟空的降妖行动进行直接牵制,更是形成了一种潜在的约束力,使得悟空在做事时多所顾虑。因此可以说,金箍对悟空的限制要较那些法宝更为致命。细心的读者应该注意到,观音给悟空戴的金箍,是她在西天接受使命时如来佛所给。而在《西游记》一书中,如来佛不仅具有最高的本领,更是处在整个宗教世界的金字塔之尖,他所代表的正是社会最高的权威与规范。那个金箍,不正可以看作那一套社会规范的一个象征吗?还有一个情节不应忽视。师徒取得真经,回如来处听封。分封完毕,悟空便对唐僧说道,现在我也成佛了,跟你一样,应该不用再戴个金箍了吧?你就念个《松箍儿咒》,把那金箍去了吧。唐僧回答说,当初因你难管,才用这个办法制你,现在你已成佛,那箍自然没了,不信你摸摸看。悟空伸手去摸一摸,果然没了。那悟空头上的金箍哪儿去了呢?是谁帮他摘了吗?事实是,谁也没摘,而是化了,内化到他的身体、他的思想和行为方式中去了。经过漫长取经路上的不断“修炼”,他已经自觉或不自觉地接受了这样一套社会规范。既然已经内化,就不再需要外在的约束,金箍也就没有存在的意义了。正如鲁迅先生所言:“神魔皆有人情,精魅亦通世故”。《西游记》虽大旨谈魔谈幻,而不离现实。在看似荒诞不经的故事背后,折射出的正是历史文化与社会现实。(作者邮箱:ddliancong@163.com)说明:读《西游记》时有个疑问,大闹天宫的孙悟空,缘何取经路上这般不济?在上文化史课时,对这一问题忽有所悟,那是大概三年前的事了。在课上讲过几次后,觉得想法渐次清晰。循此思路,写成了此文。初稿并不满意,后又反复修改,并得到多位师友的建议和点拨,成今天的样子。从命篇至现在,已近三载了。今日把它贴出来,请各位朋友多提宝贵意见。

必有妖前面怎么说呢?

必有妖说的应该是“事出反常必有妖”,其前一句是“外祖雪峰先生曰”。

“事出反常必有妖”引申自纪晓岚的《阅微草堂笔记》,“越七八日乃萎落,其根从柱而出,纹理相连,近柱二寸许,尚是枯木,以上乃渐青。先太夫人,曹氏甥也,小时亲见之。咸曰瑞也,外祖雪峰先生曰:物之反常者为妖,何瑞之有!曹氏亦式微。”

意思是说花叶繁茂下垂,过了七八天才枯萎谢落。花的根从柱生出,纹理与柱相连;靠近柱子二寸光景,还是枯木,往上才渐渐发青。

先母太夫人是曹氏的外甥女,小时亲眼见过厅柱的牡丹,当时都认为是吉祥征兆。我的外祖雪峰先生说:“反常的物就是妖,哪有什么吉祥征兆。”后来曹氏门庭也衰落了。

《阅微草堂笔记》的创作原因:

《阅微草堂笔记》创作始于乾隆五十四年终于嘉庆三年(1789——1798),历时十年,约在纪昀66岁到76岁之间。

在纪昀看来,这伙道学家满口的“存天理,灭人欲”理论,视人欲为罪恶,才是最大恶。”事出有因必有妖“正是纪昀科学,不迷信的表现。为了表达自己的思想,纪昀开始用文字勾勒讽刺这些假道学家的虚伪面目,对假道学进行了极其严厉的斥责与抨击。

谁知道晴雯到底是谁害的

晴雯之  晴雯之的重点在一个“屈”字。作者写宝玉去看望晴雯,晴雯悲愤地对宝玉说:“只是一件,我了也不甘心的。我虽生得比别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了我是个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耽了虚名,而且临,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当日也另有个道理;……”晴雯受冤屈而,不瞑目。晴雯是正义无辜的,为了而无恨,她选取了一种特殊方式,给枉耽的虚名充实进了实际内容。她剪下自己的指甲送给宝玉,穿上了宝玉穿的小袄,而且说:“回去他们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耽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是对使她蒙冤的黑暗势力的抗议,是失败之后进行了胜利的抗争。堂皇正大,敢做敢当,视如归,这就是晴雯的本色,这就是晴雯的风骨。  晴雯的亡,在贾宝玉精神生活上所带来的打击与惨痛,是无法形容的。晴雯的亡,暗示了林黛玉不可避免的亡命运,也说明贾林爱情悲剧反封建的强烈倾向。贾宝玉将他无比的愤恨和哀伤,用优美的文笔,一齐写进《芙蓉女儿诔》里。《芙蓉女儿诔》是讨伐封建势力的檄文。“孰料鸠鸩恶其高,鹰鸷翻遭罘罬;薋箷妒其臭,茝兰竟被芟鉏!花原自怯,岂奈狂飚;柳本多愁,何禁骤雨。偶遭蛊虿之谗,遂抱膏肓之疚。……诼谣謑诟,出自屏帏,荆棘蓬榛,蔓延户牖。既怀幽沉于不尽,复含罔屈于无穷。高标见嫉,闺闱恨比长沙;贞烈遭危,巾帼惨于羽野。”他痛骂那些狐群狗党的小人,他痛恨封建统治者的狠毒残忍。他把晴雯看作“高标见嫉”的贾谊,看作“贞烈遭危”的鲧,这种评价是非常之高的。  晴雯的全部生活是一首诗,是一首充满着青春生命力的抒情诗。她的高尚品质,她的反抗精神,她的天然美貌,她的恶劣环境,似一盆才透出嫩剑的兰花,被葬送在猪圈里!晴雯的形象,是曹雪芹心灵的宠儿,是现实主义与浪漫主义相结合的艺术精品。曹雪芹在塑造这一形象的过程中,在现实生活的基础上,通过细密的思想活动,丰富的艺术想象与适当的夸张,使得这一人物性格格外明朗,使得她的生活面貌格外美化,格外诗化。在晴雯的锋芒毕露的言谈笑语中,在她的眉眼动静的开合中,时时流露出来美丽的激情和光彩夺目的绚烂。曹雪芹把这一洁白无瑕的雕像,摆在大观园富丽堂皇的地毯上,使读者在那封建堡垒的家庭里,感到一点春风和暖的气息;在那千依百顺而又彼此排挤陷害的奴婢中,看到一个坦白、直率、天真、刚强和敢于嬉笑怒骂富有反抗精神的人物。她虽身处下贱,却是一个大写的“人”。  七十四回在 “绣春囊事件”发生以后,邢夫人借机发难。王善保家的,她是邢夫人的陪嫁,王善保家的就说晴雯的坏话。这时候,王夫人连晴雯是谁都不知道,后来王夫人下令马上把晴雯叫来。而且让那个丫头不许告诉她,为什么叫她。  晴雯这时候来了,晴雯一看那架势,就知道自己被暗算了。我们看晴雯来了以后,王夫人怎么说的?王夫人就说:“你干的事,打量我不知道呢!”然后她就问宝玉今日可好些?我们看,晴雯回答得胸有成竹,晴雯真是聪明绝顶,她说:“我不大到宝玉房里去,又不常和宝玉在一处,好歹我不能知道,只问袭人、麝月两个。”王夫人就信以为真了。如果袭人早就告了她的密,王夫人会信以为真吗?我们看,王夫人说:“这就该打,你难道是人啊?要你们做什么?你不是在宝玉屋里的吗?宝玉今天好点,你都不知道!这就该打,你是人啊。”结果晴雯回答说,晴雯回答得真妙。她说:“我原是跟老太太的,因老太太说,园里空大人少,宝玉害怕,所以拨了我去外间屋里上夜,不过看屋子。老太太让我去的时候,我本来我就回过,回过我笨,不能服侍。老太太骂了我,又不要你管他的事,要伶俐的做什么?我听了这话才去的。”晴雯多聪明啊!你想,王夫人能去找老太太对证吗?说,老太太您说过这话吗?晴雯知道,王夫人肯定不会对证,她编出来。你想,晴雯把贾母搬出来,真高明!  晴雯接着说,她说:“不过十天半个月之内,宝玉闷了,大家玩一会子就散了。至于宝玉饮食起居,上一屋有老奶奶、老嬷嬷们,下一屋又有袭人、麝月、秋纹几个,我闲了还要去做老太太屋里的针线。”你想,王夫人会去对吗?老太太你还让她做针线吗?才不会。“我闲了,还要做老太太屋的针线。”所以“宝玉的事竟不曾留心,太太既怪,那我以后留心就是了。”这是以攻为守啊!你不说我不留心吗?那我以后留心就是了。王夫人说,别,别,别。她说:“你不近宝玉,这是我的造化,不劳你费心。”王夫人是信以为真。  晴雯致五大原因  一、自身原因  雪芹先生无疑是钟爱晴雯的,这从晴雯那好得出奇的判词,以及晴雯越过袭人排在了十二钗又副册之首,就可以很明显地看出。然而,雪芹先生并没有将晴雯描写成一个完美的女子,先生笔下的晴雯,是个有血有肉,亮点与缺点并存的丰满人物。  晴雯是大观园中公认的美人,先生虽没有正面描述过她的样貌,但从旁人的言语中,我们有初步的印象,她长着“水蛇腰,削肩膀,眉眼又有些象林妹妹”,“这些丫头们,共总比起来,都没晴雯生得好”。  然而,也正是因为她的美丽,使她自恃过高,得意忘形地忘了自己的身份,她只不过是大观园中一个地位低下的丫鬟,却虚妄地追求着一种不切实际的平等。在封建等级制度森严的荣国府,她的这种反叛精神,必将遭到统治阶级残酷的镇压。  晴雯的灵巧也是众所周知的,多少能工巧匠都无法织补的雀金裘,她在病中就从容的补好了。连贾母都说“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甚至于百般厌恶她的王夫人都不得不承认“他色色比人强”。  然而,心灵手巧的她却不屑于以自己的“风流灵巧”去博取封建统治阶级的赞许。她懒,并不是因为她不想做,而是因为她不愿以一个奴隶的身份去做。她只是希望站在一个平等的基础上,以一个人的身份,为着自己的心而做,所以,就有了病补雀金裘。但是,她这种单纯的愿望,在封建势力奴役下的大观园里,无法得到共鸣,孤立无援的她,必然只能走向亡。  晴雯的性格一直也是人们争论的主题,爱晴者称其为天真烂漫,纯洁无邪,毁晴者称其掐尖要强,尖酸刻薄。  首先必须肯定,晴雯是纯洁的,她并没有象王夫人所说的那样“妖精似的”勾引宝玉,也没有象袭人那样奴颜婢膝地去钻营宝玉姨娘的地位。言语尖刻确有其事,但又都事出有因。因为她纯洁,所以她痛恨坠儿的盗窃行为;因为她自尊,所以她鄙视袭人之流安于甚至乐于做奴隶的本性;因为她天真无邪,所以她厌恶蠢奴悍妇的争权夺利,惟利是图。  正所谓“木秀于林,风必摧之”,晴雯那与封建礼教格格不入的个性,最终招致了封建卫道者的诽谤污蔑,从而断送了她美丽青春的生命。  二、社会大环境的因素  《红楼梦》是一部现实主义巨作,封建望族荣国府的兴衰与当时的社会现实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晴雯的,从小方面看,是遭到小人诽谤中伤;从大方面来讲,则是封建残余势力对反抗者的铁血镇压。  导致晴雯被撵的直接原因,是傻丫头误拾绣春囊,王夫人在王善保家的挑唆下检抄大观园。如果没有发生检抄大观园事件,王夫人也许就不会采取如此极端的手段,那么晴雯或许就可以拖延一段时日,即使最终无法逃脱被撵的命运,也至少不会。  然而,检抄大观园却必然发生,这是封建没落贵族在社会现实面前作的最后挣扎。在封建社会风雨飘摇的末世,王夫人等所代表的封建遗老们个个自危,企图以肃清家族内部的反抗势力,来遏制被统治阶级的日益壮大。  在那样的社会大环境下,有着鲜明反抗意识的晴雯必然首当其冲地成为统治阶级迫害的对象。  三、宝玉的责任  晴雯的,贾宝玉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  王夫人之所以驱逐晴雯,是因为她认为“好好的宝玉”“被这蹄子勾引坏了”。为什么她会认为宝玉被勾引坏了呢?很大程度上在于她对宝玉叛逆行为的不解与恐慌。封建贵公子出身的宝玉,不喜读书,不达事务,不懂人情世故,只喜在内帏厮混,这在封建卫道者王夫人眼中,无疑是一个封建势力的反叛形象。但是,宝玉毕竟是她唯一的儿子,也是她权利地位的倚靠,她无法理解宝玉的反常行为,又没有能力阻止宝玉的反叛举动。病急乱投医的她,只能从客观上寻找原因,将责任归咎于宝玉所钟爱的丫鬟们身上。  如果晴雯不是宝玉的丫鬟,或者宝玉能够按照封建家长的行为准则一心巴结正道的话,那么,晴雯又何至于落得被逐而亡的悲惨下场。  四、封建家族内部权力斗争的牺牲品  贾母是荣国府中的最高权威,而王夫人却是荣国府里的实际掌权者。恪守封建礼教的王夫人在绝大多数场合,都与贾母的意志保持着一致。然而,在宝二奶奶的选择上,贾母和王夫人却出现了很大的分歧(以雪芹先生未完稿的前八十回为准绳)。贾母主张将自己素来疼爱的外孙女黛玉作为宝二奶奶的最佳人选,而王夫人则有心让自己的外甥女宝钗做自己的儿媳妇,以此来巩固王姓家族在贾府的地位。  在封建礼教的虚伪面具下,王夫人既不能违背贾母的意愿,又无法对身为**的黛玉进行直接的打击。于是,作为黛玉影子的晴雯,就很自然的成为了这场斗争的牺牲品。  贾母因素喜晴雯伶俐,“这些丫头的模样爽利言谈针线多不及他”,而将她放在了宝玉房里,意思就是以后让晴雯做宝玉的侍妾。对于这一点,王夫人未必全然不知。然而,王夫人却因为晴雯“眉眼又有些象林妹妹”而“很看不上这浪样儿”。  对于黛玉,王夫人或许还碍于舅母的身份而不敢轻举妄动;而对于晴雯,王夫人则毫无顾虑地对其进行了残酷的迫害。  王夫人如此声势浩大地驱逐晴雯,正是向贾母隐晦地表明自己远黛近钗的坚定决心。在这场宝二奶奶的争夺战中,黛玉最终为何失利我们不得而知,而晴雯的冤却很明显地呈现在我们眼前。  五、袭人的告密  多少年来,不断有人怀疑,晴雯的源自于袭人的告密。袭人到底有没有告密呢?翻看全书八十回,我们找不到袭人告密的只字片语。那么,晴雯的与袭人无关吗?可以说,袭人没有告密,但袭人向王夫人进谏的那一番话,却着实要了晴雯的小命。  我们先来分析一下,袭人有没有陷害晴雯的动机。  袭人一心想做宝玉的侍妾,为此,她拉拢同伴,讨好主子,甚至不惜牺牲色相满足宝玉的望。通过不断的努力,她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先是得到了主子的肯定,后又被宝玉另眼相看,成为了怡红院中最得意的丫鬟。然而,她心里也非常清楚,能够成为最出色的丫鬟,并不意味着就能成为宝玉的侍妾。在她的面前,现摆着一块顽固的绊脚石,那就是晴雯。  晴雯,这个和她一样从老太太屋里拨过来的丫鬟,不仅人长得比她标致,而且深得贾母的赏识。如果只是这些还不要紧,最重要的是,晴雯那“心比天高”的性格正好与宝玉叛逆的个性产生了强烈的共鸣。袭人很清楚,虽然宝玉对她有着强烈的依赖,但宝玉所最钟爱的,却是晴雯。  因此,袭人如想稳坐她准姨娘的位置,就必须扫清晴雯这个最大的障碍。  然而,以袭人的身份而言,她是不可能平白无故地去告密的,这和她温柔和顺的形象不相符合。于是,雪芹先生为她创造了一个绝好的机会,那就是宝玉挨打。  宝玉挨打,惊动了整个荣国府,其中最受冲击的,当然是王夫人。宝玉是王夫人的独子(因为贾珠已),如果宝玉有个好歹,王夫人的地位就岌岌可危。于是,袭人紧紧地抓住了这个机会,冒险向王夫人进谏了那一番话,要知道,在封建社会,那种话本不是一个丫鬟应当说的。  我们来看袭人的那段话。  首先,她说“论理,我们二爷也须得老爷教训两顿。若老爷再不管,将来不知做出什么事来呢。”这句话有两层意思,前半新版红楼梦的晴雯句直指王夫人内心,把王夫人的忧虑烦恼剖析的清清楚楚;后半句则是对王夫人完全不加掩饰的警告,更加剧了王夫人内心的恐惧。  接着,她又说“那一日那一时我不劝二爷,只是再劝不醒。偏生那些人又肯亲近他,也怨不得他这样,总是我们劝的倒不好了。”这句话也有两层意思,前半句是对王夫人变相地邀宠,后半句带有强烈的暗示,“那些人”到底是些什么人呢?  经过层层铺垫,最后,她提出了一个极具建设性的建议,“我只想着讨太太一个示下,怎么变个法儿,以后竟还教二爷搬出园外来住就好了。”这句话马上就引起了王夫人的警觉,王夫人立刻就紧张起来,忙问道“难道宝玉和谁搞鬼不成”。袭人当然不可能真的说出宝玉和谁做了什么,事实上,宝玉除了和她有越轨行为外,也根本没和任何人搞过鬼。  说到这里,她觉得该煞住了,再说就不合她的身份了。因为她心里清楚,此刻的王夫人已经被她的那一番危言耸听的话吓坏了,必然会顺着她的思路作出令她满意的举动。  接下去就不用我说了,大家都知道,就因为这一席话,王夫人开始有了警觉,密切注意起宝玉身边的人来,进而发现了宝玉身边那群所谓的“狐狸精”。  说到这,还有人反对说,害晴雯的不是袭人吗?  风流灵巧的晴雯就这样了,我们在哀悼她的同时,也为她的感到庆幸。毕竟,她能在赫赫贾府树倒猢狲散之前,在自己最美丽的青春年华黯然逝去,也算是一种幸运。雪芹先生确实是钟爱晴雯的,所以,他不忍让他心爱的女子经受更大的不幸,所以,他宁可让她们过早的去,就比如黛玉,比如晴雯。  详细参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