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庭抗礼和平分秋色-分庭抗礼
1.分庭抗礼的拼音
2.成语分庭抗礼的意思及故事
3.成语分庭抗礼的意思
分庭抗礼的拼音
分庭抗礼的拼音:[fēn tíng kàng lǐ] 。
成文用法
“分庭抗礼”原指宾主相见,站在庭院的两边,相对行礼。后用来指双方平起平坐,实力相当,可以抗衡。该成语在句中多作谓语,也作定语;中性。仅用于双方。常与“跟”“同”等介词配合使用。?
运用示例
南朝陈·姚最《续画品·序》:“至如长康(顾恺之)之美,擅高往册……分庭抗礼,未见其人。”
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知县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礼,留着吃了饭,叫他拜做老师。”
蔡东藩《明史演义》:“文龙也不谦让,居然分庭抗礼,与崇焕对坐谈天。”
钱锺书《围城》:“就像辛楣罢,自己要仰攀他,不比从前那样分庭抗礼了。”?
姚雪垠《李自成》:“但吴孟明认为曹化淳毕竟是皇上的家奴,所以对曹化淳处处表示尊敬,不敢分庭抗礼。”
成语辨析
分庭抗礼—平起平坐
两者都含有“地位平等”的意思。区别在于:“平起平坐”往往还含有“权力相等”之意(如,“慈禧故意使董福祥与荣禄平起平坐”),“分庭抗礼”没有。
“分庭抗礼”仅用于双方;“平起平坐”多用于双方,有时还可用于多方,如“他希望跟杨大剥皮、吕二细鬼三足鼎立,平起平坐”。“分庭抗礼”可比喻互相对立或搞分裂,闹独立,争夺权力,“平起平坐”不能。
成语分庭抗礼的意思及故事
成语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大特色,有固定的结构形式和固定的说法,表示一定的意义,在语句中是作为一个整体来应用的,承担主语、宾语、定语等成分。成语有很大一部分是从古代相承沿用下来的,它代表了一个故事或者典故。以下是我为大家整理的成语分庭抗礼的意思及故事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语:
分庭抗礼
拼音:
[fēn tíng kàng lǐ]
解 释 :
庭即庭院;抗原作“伉”(kàng),是对等、相当的意思;抗礼即行平等的礼。分庭抗礼指的是古代宾主相见,分站在庭的两边相对行礼,以示平等。比喻双方平起平坐,实力相当,可以抗衡。
出处:
《庄子·杂篇·渔父》:“万乘之主,千乘之君,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
举例造句:
知县此番便和他分庭抗礼,留着吃了酒饭,叫他拜做老师。
成语典故:
孔子(公元前551—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春秋时期鲁国人,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大政治家,儒家学派的创始人。孔子的先祖本来是宋国的贵族,后来因为得罪了宋国的宰相而被杀,他的曾祖孔防叔被迫逃到了鲁国,家道也因此衰落下去。到了孔子的父亲叔梁纥时,因为立了战功,才被封为贵族最低的一等武士,做了小县城陬邑的县长。
叔梁纥的妻子一连给他生了九个女儿,他的小妾好不容易生了个儿子,但是个跛子。叔梁纥希望有个像样的儿子来继承自己,于是晚年又娶不满20岁的颜征在为妻,生下了孔子。据传,生孔子时,叔梁纥和颜征在曾去尼山(今山东曲阜城东南)祈祷山神,所以孔子名丘,字仲尼。大约在孔子三岁时,年老的叔梁纥就去世了,葬在防山,当时颜征在还很年轻,按照礼制不能去送葬,所以她就不知道丈夫的墓地在哪里。丈夫去世后颜征在带着幼子离开原来居住的陬邑昌平乡,迁到了鲁国国都曲阜西南角的阙里,过着孤儿寡母的贫困生活。
在艰难生活中,颜征在把希望寄托到了对儿子的培养上。她利用多种方式加强对孔子的启蒙教育,要他学习礼仪技能、文献知识,以便将来重返贵族行列。另外,曲阜是鲁国都城,比较完整地保存着周代的文物礼制,这里传统的文化氛围,也对幼小的孔子起了极大的熏陶作用。孔子自小就经常摆上自制的祭祀时用的祭器,练习磕头、揖让等礼仪。随着年龄的增长,孔子15岁时就立下了“志于学”的决心,勤学好问,博览群籍,孜孜不倦。孔子学无常师,他曾说:“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广泛向各种人学习。
到了十六七岁,孔子已经成为一个熟知礼仪,很有文化修养的少年了,在当地小有名气。当时鲁国大夫孟子赦就十分欣赏孔子,他病危时曾告诫子说:“孔子年纪轻轻就这么博学多礼,将来一定是个大人物。我快要了,你一定要拜他为师!”后来孟懿子果然拜孔子为师,学习礼仪制度。
孔子整理编订的《诗》、《书》、《礼》、《乐》、《易》。《春秋》,被称为“六经”。它不仅是我国儒家最基本的经典作品,而且也是世界上富有学术价值的古代文化瑰宝,它的整理和保存对研究中国古代的思想、政治、社会有不可估量的作用。
成语分庭抗礼的意思
分庭抗礼:基本解释:原指宾主相见,分站在庭的两边,相对行礼。现比喻平起平坐,彼此对等的关系。
拼音读法:fēn tíng kàng lǐ
使用举例:知县此番便和他~,留着吃了饭,叫他拜做老师。(清·吴敬梓《儒林外史》第十七回)
近义词组:平起平坐、平分秋色
反义词组:和衷共济、同心协力
使用方法:联合式;作谓语、宾语;用于双方
成语出处:《庄子·渔父》:“万乘之主,千乘之君,见夫子未尝不分庭伉礼。”《史记·货殖列传》:“(子贡)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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